本報訊(記者田玥 實習生李前)3月10日,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,1至2月,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主動檢查用人單位1530戶,包括建築業、住宿餐飲業、批發和零售業、居民服務業等行業,督促用人單位與2870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;共為4543名勞動者追回拖欠工資5524.25萬元。  (原標題:蘭州今年前兩月為勞動者討薪550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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